团队个人律师详情

钟致远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4301199310209829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事务
行政诉讼
联系律师:
   :    金融法律事务部
   :    15308468038     给我打电话       给我发短信
   :    15308468038
   :    2592489647@qq.com
   :    6170  (关注量)

基本情况

获得荣誉:
2016年9月,获得“2015年度CCTV(湖南)法治人物”称号。
《百度百科》收录的全国知名律师。

擅长领域:
主要承办当事人对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或者民事判决不服,委托代理申诉、申请再审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教育背景:
大学本科

成功案例:
1、校园疑案十二年
(湘潭大学研究生曾爱云故意杀人罪,三次死刑判决改判无罪案)
2005年6月28日,钟致远律师受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湘潭大学研究生曾爱云、陈华章故意杀人一案中的曾爱云的辩护人,为其作无罪辩护。曾爱云先后三次被湘潭市中院判处死刑,均被撤销。
2013年4月17日,该案在湘潭市中院第4次开庭时,钟致远律师发表的辩护词内容被参加开庭的记者报道,并有各大网站转载。后来,该案为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列为挂牌督办案。公安部刑侦专家于2013年底来到湖南省湘潭市,经过认真阅卷和现场勘查,得出“曾爱云没有作案时间”和“本案的主要证据矛盾”的结论,并认为钟致远律师的辩护意见是正确的。
在该案宣判前后,钟致远律师为该案寄给最高法院的辩护词,和钟致远律师写给在看守所中曾爱云的信,以及在湘潭市中院开庭发表的辩护词的部分内容,有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新京报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文章先后报道,并被各大网站转载。其中中国青年报的《一名研究生“杀人犯”的十年洗冤录》,新京报的《死囚曾爱云,“疑罪”12年》,中国新闻周刊的《梦碎的声音:一位研究生的12年冤案》,澎湃新闻的《林肯在世,能救曾爱云否?》影响很大。
2015年7月21日上午,曾爱云被湘潭市中院开庭宣判无罪释放,当天就有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新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并为各大网站转载。中央电视台记者还专程来长沙市和邵东县、衡山县对当事人进行采访,并以《校园疑案十二年》,在《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广东卫视的新闻评论栏目《社会纵横》也在当年11月,邀请钟致远律师和曾爱云去做了《硕士变杀人犯,12年疑案幕后真相》的节目。
钟致远律师在2015年12月,被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和湖南日报,共同推荐为2015年度CCTV法治人物湖南省的候选人和湖南“法治人物”。
曾爱云死刑改判无罪案,因“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为社会公众高度关注、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大,以及审判结果有重大突破或借鉴作用”,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5年度全国十大刑事案件。
2、代理全国首例承认和执行香港高等法院生效判决书案
钟致远律师1998年5月代理的香港宇中国际有限公司在长沙市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香港高等法院生效判决书,为全国首例。结案后,钟致远律师写的《湖南省首例申请承认香港法院生效判决书代理始末》,在香港《中国法制》杂志2001年总第18期发表以后,引起广东省高院和香港司法界的重视,对推动两地法院相互承认和执行生效判决,提供了成功案例。
3、一个惊天涉农大案
2000年元月,湖南省道县柑子园乡新屋场村农民唐益民,因为80多元乡“统筹款”争议,被柑子园乡派出所干警开枪打伤一案。钟律师接受委托后,与记者去当地调查,通过内参反映到党中央。中央领导批示后,派中央调查组调查后,作出了严肃处理。6月22日,钟律师给当时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写信,唐益民等4人共获得4万多元国家赔偿。新华社对该案发了通稿予以报道。
(《律师与法制》杂志2003年第五期发表的《一个惊天涉农大案的幕后故事》有介绍)

著作发表:  

1、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8月出版,朱明勇主编的《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一书中,收集了钟律师的《从三次死刑到无罪判决的湘潭大学“情杀案”》文章。
2、    香港《中国法制》2001年总第18期,发表《湖南省首例申请承认香港法院生效判决书代理始末》。
3、    《律师与法制》杂志2003年第五期,发表《一个惊天涉农大案的幕后故事》。
4、    《律师世界》杂志2001年第12期,发表《为醉酒杀人犯辩护》,《法制文萃报》于2001年12月31日第6版 予以全文转载。
5、    《湖南律师》杂志2007年第六期,发表《发生在五次法医鉴定后的成功辩护》。




钟致远律师更多案例:

说明:有此图标经典案例的案例为经典案例
联系我们: 0731-84321996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 | 09:00-18:00
公司邮箱: hnrujin@163.com